1. 投资人或清算人签字的《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》(原件1份,自行清算的,由投资人签字;法院指定清算的,由被指定的清算人签字);
2. 经办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
3. 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债权债务清算报告(原件);
4. 属于法院指定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,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
5.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(原件)。
订单提交后,10分钟内,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!
好企帮财务
联系人:王生
热线:199-3939-1119
QQ:927389366
地址:濮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A楼
Copyright © 2010-2020 好企帮财务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:中强网络